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
问题 | 履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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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履行费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一方或双方承担的为达成合同目的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另外由谁承担。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费用的承担方,或者约定不明确,就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公平原则等进行合理分配。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承担应当承担的履行费用,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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