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屋综合税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个人、公司或团体出租住宅和非住宅,以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的各种情形,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并适用不同的综合税率标准。在个人出租住宅方面,月租金低于或等于5,000元的部分,其税率为4%;由此类推,当月租金介于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时,税率为5%;而当月租金超过20,000元时,税率则升至7.68%。例如,如果某位个人出租了一套月租金为3,000元的住宅,那么他每个月所需缴纳的税费将是120元。至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的情况,月租金低于或等于5,000元的部分,其税率为6.1%;同样地,当月租金介于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时,税率为8.1%;而当月租金超过20,000元时,税率则升至15.7%。对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的情况,如果他们将房屋租给个人作为居住用途,那么按照月租金收入的9.7%进行征税;但如果出租的是非住房,那么就需要按照13.7%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税额。
法律依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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