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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去世,他名下的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遵循相关法律条文及行政程序的基础之下,我们可以通过直接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来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需要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属的村委会提出申请,随后,该申请会被申报至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由他们负责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宅基地本身并无继承资格,然而其上的建筑物是可以依法传承给后代的。原因在于,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拥有的重要资产,只能由该集体的正式成员享有,因此,不是该集体成员将失去对宅基地的继承权;反之,因其房屋属性,成为遗产后可由其子女接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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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