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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电器坏了谁出钱维修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租赁协议之中,对于屋内家用电器之权利责任分配并未予以明确列明,亦无任何蓄意破坏电器之情形出现,那么相关之维修费用理应由房东方来承担。
此外,当承租人按照既定之方式或根据租赁物本身特性去使用该等租赁物时,若是由于此种行为而导致了租赁物的受损,则其无需承当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出租人依然需要尽到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和修缮的基本职责,除非已有另行约定。
因此,在房屋租赁期限之内,若有电器出现损坏状况,若该电器为承租人本人所有,应由承租人自行负担修理责任;反之,若系出租人所拥有,则应由出租人负责承受相应的维修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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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