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需要登记公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对其进行登记备案处理。当事人双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携带着各自的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据、租房协议和备案登记申请表格等资料,共同前往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办理事宜;租赁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审核监督,并在经过仔细审核之后,对相关材料签署初审意见;随后,还需进行复审流程,同样经过认真的审查之后,签署二次复审意见;接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然后租户即可领取到《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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