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提取嗯个人住房公积金是说财政没有钱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1.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已经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满足特定条件的话,那么个人便有权利提取其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
然而,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不能被完全提取的,只有在员工离职、岗位调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一些特殊情形下才能进行全额提取。
2.此外,依据我国法规规定,当职工取得自住商品房、活动房屋建造权、翻新或改造自有房屋的权益时,或者需要偿还自行购买或建设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且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时,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中,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