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租房子名下有营业执照如何索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租赁之房产为专门用以从事商业运营的场所,且您本人拥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则当面临需提出索赔请求的情况时,您可遵循如下步骤加以处理:
1.准备充足的证据资料: 首先,您应当着手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租约合同、营业执照以及与索赔事项密切关联的相关证据与信息资料等等。 2.互通有无,联络保险机构: 倘若您已投保过租赁险种,此时您便可尝试联络保险公司,向其提出索赔要求。无须赘言,您需递交详尽的证据及申请文件,严格依照保险公司的各项规定递交申请。 3.帮扶邻里,沟通协调房东: 若是索赔事宜涉及到租赁住宅的相关纷争,如因住房品质问题致使企业运营遭受无妄之灾,您便可以与其交流磋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要求给予合理赔偿,或是探讨其他有效的补偿方案。 4.借助法律力量: 假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您亦可考虑走法律程序解决,可寻求律师出谋划策,依据当地法律法规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以捍卫自身权益。 在您进行每次索赔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高度重视保存所有的原始凭证和证据,力求保证索赔进程合法合规,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解决策略,以便于及时化解纠纷,保护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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