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怎么保住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执行人如何保全房产,以下是几点建议:
首先,该申请人应尽最大努力及时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以全面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在面临进行房屋拍卖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该申请人可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为对方临时租赁房屋以便其在进行司法拍卖期间有适当的居所。 其次,当拍卖程序顺利结束后,拍卖所得款项应扣除相关赔偿金、租金以及执行费用等之后,余额部分将予退回给被执行人,以便他们可能用来购买其他住房或用于日常生活所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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