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如何办理贷款贷款房租的赠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在房贷的房产,在贷款尚未偿还完毕期间,其转让或赠送都不能实现。尽管如此,这类房产仍可以进行配偶和子女等家庭成员姓名的增减,然而过户交易却无法执行。私产住房则可以依法被赠送给他人,然而赠予行为须经公证机构公证,且房屋赠与的正式生效要等到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方可算作完成。
此外,作为赠与人,给予的房屋必须具备赠与人自身完整的合法所有权。有贷款的房产赠送给其他人时,需要及时地告知银行相关信息,若银行能明确证实该项赠予行为可能会对其抵押权益造成损失,那么它有权要求抵押权人提前履行全部债务清偿或进行妥善的债务提存。在此种未经银行同意的境况下,不得擅自出售或将此类房产赠予给他方,必须首先将所有银行贷款付清,然后办理房屋解除抵押手续,方可进行房屋赠予操作。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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