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了租房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只要您满足相关规定和条件,便有权利进行公积金的提取。
然而,如若您选择在月初或月中的某个时间段内宣布离职,那么很遗憾的是,先前月份内缴纳的公积金可能尚未转移至您个人名下的账户里。 故此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建议您待每月的20日后再前往相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将更为妥善和便捷。 至于在具体申请时所需准备哪些材料,烦请参考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应指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