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产房子拆迁房款归个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所受到的拆迁补偿款属于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具体分配不应该向个人支付。
鉴于此类款项通常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若向私人主体支付,势必造成逃避纳税义务的恶劣现象,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不要向个人支付企业所得的拆迁补助款,以免遭受法律追究的风险。 众所周知,企业的经营场所大多并非自有地产,而是通过租借得到。 企业租用的土地类别主要包括国家所有的租赁用地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租赁用地两大类。 一旦遭遇进行拆迁,租赁关系难免面临终结,此时,企业又该怎样维护自身在租赁合同中所应享有的权益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对于空地或者纯土地的补偿,则未做统一的明确规定。 同样,对于涉及乡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事宜,目前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法规予以规范。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可以通过招标、公开拍卖或者直接划拨等方式获取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问题的规定极其简略,仅仅提到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对于具体金额却没有任何细化规定。 更加令人瞩目的是,全国各地的拆迁补偿和土地补偿往往会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紧密相连,然而其中的计算方法模糊不清,公开度不够高,以至于很多时候,权利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合理补偿。 至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计算标准,应当以相关的房地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若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可由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测量加以确认。 至于房屋、建筑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应当由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资质合格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的评估技术标准,得出真实的价值数据,这也是最为公正公平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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