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当符合以下三项基本要求时,以手写方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便是有效力的:
其一,作为签署方的行为人必须具备与该合同相关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作出的每一项意向表达均需真实无误,不受任何欺诈或误解的影响;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环,也是确保合同合法合规的关键之一,即在内容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更不能与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相背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也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的合同可以选择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是其他非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而依据该法典的第七百零七条中的具体内容,我们得知对于租赁期间跨越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则必需采取书面表述的方式予以确认;若双方当事人并未遵守上述条款中的书面规定,那么便会被视为无效的不定期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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