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找中价应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当选择寻找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业内通常称呼为“中介”)时,建议选择大型知名品牌机构,以确保服务质量和后续保障。
在确认委托小的中介公司之前,亦可以通过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相关关键词来查询该机构是否存在不良记录或者其他劣势。 另外,针对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例如中介机构试图尽快售出特定房屋,客户需注意审视房屋本身及周围环境的状况,包括是否隔音效果不佳或存在其他不利条件。 接下来需要注意的重要环节是在支付订金方面,务必前往中介公司亲自办理,同时记得索要并妥善保存好相应凭证。 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租户、中介人员以及房东均应亲临现场确认相关信息,特别是对房东身份证明文件与房产证进行详细核查,以免发生误解或遭受欺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自租赁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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