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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子合同应该怎么写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出租房子合同应该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写明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写明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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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