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承租方违约金是不是计缴房产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取承租方违约金不计缴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租房违约金不属于房产税的应税范围。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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