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唐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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