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出租是否属于地役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答:
属于。
律师解析:
出租属于地役权。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