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出租人应交验哪些证件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出租人应交验的证件如下:
(一)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租赁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四)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五)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0: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