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以上文件是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性的法律规定,不是效力性法律规定,所以,没有特殊情况,即便不进行备案也不会影响合同的生效。所以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房屋租赁合同都没有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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