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违约金多少合理一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金额,常常是由签署该合同的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所确立的,但是基本上会以违约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损失作为计算的基准点。
如果合同中预定的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那么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反之,若设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害方的损失,则受害方亦可提出申请,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对于合理的违约金金额,我们可以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违约行为可能给受害方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损失; 其次是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违约一方的过失责任等等。 从整体上看,违约金的制定应兼顾到对受害方补偿其实际损失之目的,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威慑力来约束违约一方,根据市场普遍经验与行业惯例,5%至20%的违约金通常被认为比较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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