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行政处罚依据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房的行政处罚依据主要源于开发商未依照其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时间准时交付房屋的违法行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义务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了严重违反。
此种行为无疑侵犯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一般的情况下,相关部门通常会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 而当开发商蓄意逾期或有其他性质严重的违约行为时,可能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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