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新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损害赔付事宜,依照惯例,通常是由该份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事先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自主协商并加以固定。
然而,若在合同中未能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实际的赔付款项则需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具体经济损失进行衡量和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当事人原本有望从合同中获取到的那部分潜在收益。 但是,赔偿金额的上限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其违约行为而可能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