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是什么行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近年来推行的自住型住房限制购买政策实施以来,许多原本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士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这一资格。
尽管他们能够签署房屋买卖契约,却无法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产交易和所有权变更手续。 为了实现购房的愿望,有些购房者选择采取所谓的“借名买房”策略,即将自己的名字登记在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友的名下,而实际上购房所需的全部资金都由自己承担。 这种行为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通过借名买房的方式,购房者可以规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购房政策。 在限购政策实行以后,购房者必须满足特定的资格要求才能购买房屋。 然而,如果实际购房者不符合这些资格条件,那么利用他人的资格购买房屋就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其次,购房者可能希望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房产,并且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待遇。 例如,对于某些单位建设的集资房来说,其售价通常低于市场上的普通商品房,因此对于那些经济实力不足以购买商品房的员工而言,借名买房成为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这类集资房通常仅向本公司员工销售,因此购房者往往会与该员工达成私人协议,以该员工的名义先行签署购房合同,然后由购房者全额支付房款,同时还需额外给予该员工一定的报酬。 待集资房的房产证颁发后,再按照先前约定的条款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