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都要用什么资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借名买房操作时,我们建议您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首先,由双方签署的正式借名买房协议,其次,对双方洽谈过程进行录音取证,并寻找可靠的证人进行证言。 此外,购房相关的各类凭证如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以及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书等书面资料也至关重要。 付款证明不仅是资金出资的关键证明,同样也是您作为借名人争取享有权益的基石,务必妥善保管出资凭据。 最后,对于房屋的装修及居住状况也需提供相关证明。 然而,借名买房行为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因此在实施前请务必关注以下几点,以便尽可能降低风险: 首先,了解您欲购买房屋的具体属性,包括其是否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以及借名购买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性规定,以免未来出现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其次,务必签订书面协议,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第三,注意保留双方洽谈及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时的所有证据。 第四,妥善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最后,实际出资人和登记购房人应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出资人可依据该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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