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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买受人履行退房告知义务购买方可以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的方式或直接进行电话联系的途径,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式表达其退房意愿。
在此情况下,若因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导致买方决定退房,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利息、首期款项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
倘若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尚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买方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请求;
而对于由于买方未能获得贷款审批、买卖双方就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因素导致的退房事宜,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全额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还需负责协助买方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的购房合同手续。
在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代为买方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3、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购房款项及定金在买方发出退房通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买方,并妥善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自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16日起直至买方成功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房地产开发公司每日须向买方支付总购房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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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0: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