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一房二卖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手住房一房多售问题所引发的赔偿规范:在商品房买卖交易正式确立之后,卖方如再把同一房产出售予其他买家,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能向卖方提出补偿因购买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且这种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的一倍。
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况下,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得到实现,那么无法获得房产的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经济损失,同样也可以向卖方提出赔偿,但这种赔偿金额同样不得超过其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的一倍: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没有提前通知买方就将该房产抵押给了其他人;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方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了其他买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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