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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如何算预售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乃是房产开发商(下文以“开发企业”称之)预先将正在兴建过程中的物业出售予购房者,并由购房者支付预定金或房价款项的特定行为。
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按照规定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自双方签署合同时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开发企业需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若选择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则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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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