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一房二卖怎么收集证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商品销售真实可靠,消费者在购买住房时需采取必要手段进行核实。
具体来说,消费者可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及出让方身份证明复印材料前往当地档案管理局进行产权资料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本地交易中心保留着每套房屋的原始记录,其中详尽地涵盖了该房屋的土地情况以及产权共有人等关键信息。 若发现房地产证上所载内容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可能存在一房多卖现象。 一、对于如何撰写房产证明这一问题,我们给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房产证明即房屋产权证的简称,它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所有权证》。 其次,房产证明的格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标题应明确注明为房产证明; 2.正文应详细列出房产所在行政区划、所有权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同时还需要注明建筑面积等相关数据; 3.结尾处,应加盖村委会公章以示确认。 二、如果房产证不幸遗失,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首先,应前往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手续; 其次,进行产权资料查询,获取产权证明文件; 第三步,在指定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最后,携带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以及遗失声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视为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登记后,应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 三、为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签约,严格规范合同文本,并妥善保存备案资料,从而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 其次,在购房之前,应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将房屋产权证予以提存,这有助于对卖方的一房多卖行为进行有效防范; 最后,在购房过程中,尽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如此操作能够避免部分卖方通过一房多卖方式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项,从而保障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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