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问题应该找建委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该事项应由所属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监管和处理。
在我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开发办公室等)来监督和规范开发商的经营活动。 对于开发商逾期未按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购房者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指出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并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此项合同义务。 若催告函送达后满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购房者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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