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买房后对方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人购房之后未能按期清偿所抵押的贷款时,贷款方有权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借款人提出续合同义务方面的强制执行请求,具体内容包括需还款项的本金与利息,或者是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策略以弥补贷款方面的损失,例如走法律程序进行债务追回工作。
若借款人已开始实施上述的补救措施,却仍可能由于逾期产生额外的利息费用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损失,则贷款方可要求借款人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倘若前述情况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贷款方则享有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的权利,请求法院作出裁定,要求借款人立即负责偿还全部债务,同时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自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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