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照没下来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任何一份判决书都必须清晰地表明其最终的判定结果以及做出这一判定的重要依据。
当遇到房产证尚未颁发这样特殊的情况时,各家法院在进行判决过程中,他们将依照房产交易相关的真实状况、合同本身的合法性、买卖双方各自应尽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房产所有权可能形成影响的多样性因素来综合评估。 若未能颁发房产证的责任主要归咎于房产的出售方,如出售方未能切实承担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相应责任,那么,法庭便有可能做出判决,要求出售方向购买方交付房产证,同时还需积极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然而,若是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房产证无法按时发放,那么,法院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权衡是否支持购买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例如,确认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或者赔偿因延迟发放房产证而给购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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