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西安地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申请人需携带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者由相关部门签发的《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此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其次,如果所购房产为尚未竣工的期房,则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与此同时开具的购房发票。 再次,若购买的是已经竣工并可入住的现房,申请人还需准备购房合同、由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 最后,当你选择购买二手房时,除上述提到的各项证明文件外,你还须出示房屋买卖契约、房产证以及契税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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