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补偿损失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未能依照购房合同约定按时进行房屋交付行为时,已经经过合理时间(通常为三个月)内的多次催告而未见其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此时,消费者就有权向这些合同方提出解约申请。
同时,为弥补因开发商违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消费者也有权选择但以实际损失为准来索取补偿或除违约金外的额外赔偿。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违约金虽然作为一种经济赔偿责任存在于购房合同中,但并不能与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相累加。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设定区间尚未达到能够有效抵偿消费者利益损失的程度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二者只能择其一,不得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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