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中介定金后后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支付定金后产生悔意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若因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各项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买家决定退出交易环节,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卖方将会宁愿放弃定金款项,从而将其退还给购房者。 如遇开发商/卖方拒不归还定金之状况,买方此时有权请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然而请务必铭记,必须在认购书中所约定的期限之内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否则要求退还定金便无从谈起了。 在这种场合下,购房人能够通过查阅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双方修改的详细记录或者是进行的沟通交流录音以寻求法律支持。 (2)在订立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对可能出现的部分退款条件已有所规定,则只需在相关情况符合退订条件之时,便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里的条款,获得开发商退还定金的权限。 实践中经常涉及的一种情况是楼市调控等相关行为多为政府干预行为,因此可视其为准许的不可抗因素。 众多的房屋购买合同亦都会明确将政府政策视作不可抗力因素,所以当由于此缘故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时,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充分协商,解除本份合同,且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针对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的项目,按照相关法规加以判定,这些项目根本不具销售可行性,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定金均应予以退还,无需花费过多时间精力搜集证据材料。 若开发商仍拒绝退还定金,那么买方可考虑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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