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向金不退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出的购房意向金无法退还的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向公安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特别提醒您,意向金并不等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定金,它只是在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时支付的费用。 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这笔款项应由开发商负责全额返还给您,否则他们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规避类似风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选择在没有与开发商签署认购协议书的前提下,谨慎地交出定金。 请务必明确,认购书和定金的交付并非购买房屋的必要程序。 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您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若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作为购房者的您能够全身而退,无须留下任何后顾之忧。 其次,您可以考虑将定金表述为订金、预付款或保证金等不同称谓。 如此一来,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最终达成,您缴纳的款项仍有机会得到退款。 实际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订金”等费用通常被视为预付款性质。 由于您未与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获得了这些款项,本质上构成不正当得利,因此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与卖方签署购房合同时,必须认真阅读所有条款,尤其是涉及定金退还、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以及违约责任归属等方面的细节。 这不仅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力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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