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迟交房产证,我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不可避免因素影响,当买受方在以下所示期限内无法按期获得其房产的所有权证书时,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明确约定的情况,否则开发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尚未全部完成建设的商品房而言,自房屋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截至期限应为九十个自然日; 而对于已经完工的商品房来说,从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截至期限同样是九十个自然日。 如果买卖合同中并未对此类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或条件限制,以及损失金额的具体数难以合理确定的时候,那么具体的赔偿方式可参照当期支付给开发商的总购房款项,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此类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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