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价上涨后房屋买卖违约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价攀升之际卖方一方违反约定时,具体而言分为两种情形处理:
一种状况为卖方断然拒绝遵照原定合约之规定继续完成交易,然而却没有将所出售之房产另行售予他方,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会给出亲人坚决反对或不配合前往银行解除房产抵押的理由作为阻碍合约顺利执行的借口; 而另一种状况则更为恶劣,即卖方直接将已成交之房产另行卖给出价更高的潜在购买方,并且顺利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变更。 面对以上两种不同状况,购房者都可以向违约的卖方追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损失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定金与违约金两项权利没法同时享受,只能二选其一,通常选择价值较高的那一项)、买方支付给经纪机构的中介费用、以及房屋的价格差异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房价持续攀升的特殊环境下,一旦发现卖方有可能违反原委之际,买方必须迅速启动法律程序且申请法律诉讼保全措施,以免引发卖方恶意欺诈行为,进而导致房屋交易达成后执行困难或者根本无法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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