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了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执行长达两年之久的购房协议是可以予以解除,但在此过程中,任何一方若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则需承担一定的补偿或赔偿责任等合同义务。
一旦当事人一方未能充分履行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或这些义务未能达到合约中所设定的预期效果,便应该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等。 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某一方明言或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表现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尚未截止之际,对方就有权依据该事实向他提出违约诉讼请求。 此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事先对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作出预先约定。 当这些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况出现后,拥有解除权的那一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终止和解除该项购房协议。 最后,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共同决定解除该份购房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