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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逾期交房,认定条件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被视为开发商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行为:
首先,除非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卖方在买卖合同中就此因素约定为可豁免责任的情形之外,若是卖方未能在事先约定的交房期限之内实现房屋实际交付,那么便可以判断其已经构成逾期交付。
其次,即便因受到法律承认的不可抗力事件抑或是双方合同中对该类事件赋予了卖方选择免责的权利而导致卖方无法提前交付房屋,但如果卖方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未按时通知买方,则也应视作卖方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违规行为。
再者,倘若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房屋实际交付之时其状态与之前签订合同时所明确规定不符,诸如房屋装修品质下滑、基础设施不全等问题,且买方坚决拒绝接收此类房屋,此时也需视作卖方存在逾期交付的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买方与卖方之间就房屋交付的标准设置了补充协议并对此进行了明确注明,那么如若最终未达成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条件,亦可视作为卖方存在逾期交付的违规操作。
对于开发商而言,逾期交付房屋无疑构成一种违约行为,因此他们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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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3: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