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买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知道,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地产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这其中涉及到的原因大体可归纳为两大类: 首先,部分未成年子女可能会利用自己手头的资金独自完成购买行为,在此情况下,身为父母,显然无法代替孩子自行做出是否出售房产的决定; 其次,父母出于对子女深沉的关爱,可能会选择用自己的资金为孩子购置地产并最终将其登记于孩子名下,这样的做法实际上便等同于父母将房屋的所有权赠与给孩子。 因此,未成年子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父母虽身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只有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充分尊重和理解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他们才有权处理本属于孩子的财产。 若是违背上述原则,即便是父母出钱购得并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同样不得随意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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