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一下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均具备房产证书,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通过购买形式获得的安置房,亦或是因拆迁而得到的租赁住宅,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申办相应的房产证书。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簿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其次,在完成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之后,请携带房产买卖契约前往当地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 最后,待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验证无误后,便可顺利领取到房产证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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