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队经济适用房交易办证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进行交易的问题,我们可以给出明确的回答,即军队经济适用房确实允许进行销售。
以下是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的交易对象的确切描述: 1.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军队离休或退休干部,他们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对于配偶在当地具有城镇户口或身为军人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以及高级士官,如果他们自身接近服役期限或缺乏住房保障,也可考虑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 3.对于配偶在当地具有城镇户口或身为军人的军队正式职工,若其工龄已经达到15年以上,同样具备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4.对于居住在该地区且经过核实确认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人员,他们也被视为军队经济适用房的潜在购买者。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成功购买了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只需支付完所有购房款项后便可获得房屋的完整所有权。 然而,产权手续的办理需严格遵循建设部和总后勤部的相关规定,并由售房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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