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的期限如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要求在建筑物完工后更换为正式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旨在规定预售方在规定期限内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日期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