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购房人与付款人不一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方与实际支付款项者并不一定要保持一致性,这并不会对房产所有权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只要房屋所有者在房产证上的姓名与购房协议中所签署的姓名相符即可。 然而请注意,若购房人尚未完成房产证的办理手续,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他们有权利申请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共同所有人添加到房产证上,并且在领取房产证时,他们也可以同时获得一份附属的共有权证书。 这份共有权证书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地标示出该房产为多人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一般来说,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谁,我们就认为该房屋的所有人是谁。 但不能排除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时存在不同的约定或意思表示,从而形成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和真实权利归属不一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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