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没有产权的房子法律保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并私自使用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不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卖家口头承诺或公开出售这样的房屋时,从法律角度讲,他们尚未拥有该住宅的所有权,因此无权利自由处置它,或者以任何方式将其转让给他人。 另一方面,未经许可、规划和建设的非法建筑也即俗称的“违建房”也是法律所不承认的财产形式,更谈不上获得保护了。 倘若您购买了这类无法提供完整产权证明的住宅,卖家有权向上家(通常指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当地索取房产证,如对方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完全可以通过寻求司法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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