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办土地使用证用原房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用户在按照相关规定成功购置商品房并顺利办理完毕房产权属证明之后,应携带现业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拥有完整使用权的房产证以及土地总证的复印件、买卖合同以及交纳税款时领取的房屋契税发票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本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进行后续的办理流程。
作为开发单位,房地产企业在其预售或出售全部商品房之后,应当依据购房者所购得房屋占用面积的具体数值,将土地总证上的总面积进行合理分割,生成若干份与之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书。 在此基础上,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依据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进行相应的核实和验证,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即启动审批程序。 审批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购房者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证件领取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鉴于购房者已在上一环节缴付过房产权属证书的相关税费,此环节仅需要支付登记费用(亦可理解为工本费)便能够顺利领证。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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