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私下签约买卖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安置住房私下成交的买卖合同之有效性,取决于该房屋是否已顺利获取到房产证书。
若所涉安置住宅已然获得房产证书,便可依法进入商业交易环节。 在此情况下,购买方与出售方私底下达成的买卖协议,只需遵循法法规则,便可具有合法性且得以生效。 然若该安置住房尚未成功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将无法提升在市场上的交易资质,而且其先前签署的协议亦将失去约束力,因为该安置住房并不具备相应的所有权效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