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天津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在天津置业,以下是为您提供的购房要求条件详解:
1.以家庭为单位,且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注册记录的天津本地居民家庭(无论其是否含有未满18岁未成年子女、或是离婚人士、亦或是集体户口成员),均可在除了滨海新区以外天津市区的其他地区购买两套住宅性质的房屋; 2.以家庭为单位,仅拥有一套住宅类房屋注册记录的天津本地居民家庭(无论其是否含有未满18岁未成年子女、或是离婚人士、亦或是集体户口成员),同样可以在除了滨海新区以外天津市区的其他地区购买一套住宅性质的房屋; 3.名下尚未购置任何住宅类房屋的成年人(无论其单身与否、离异与否以及是否有未满18岁的子女),只要是天津当地户籍的,也可以在除了滨海新区以外天津市区的其他地区购买一套住宅性质的房屋; 4.如果是非天津当地户籍的,仅需提供近三年内连续两年以上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完整税务凭证,便能在除了滨海新区以外天津市区的其他地区购买一套住宅性质的房屋; 5.对于同时持有天津当地户籍和非天津当地户籍者,但能够出具近三年内连续两年以上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完整税务凭证者,在滨海新区购买房屋时并没有购买数量上的限制。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六条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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