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之间房屋买卖能不能用公积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子间的房产交易过程中,他们所拥有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是完全可以被利用起来的。
如果这对父子都已经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交费满一整年,那他们就有资格通过协同合作实现公积金贷款以便购得该房产。 这份申请得到批准后,贷款额度将是父子俩各自能获得抵押贷款的额度总和,然而它的总数不得超出相关法规设定的上限年限。 另外,在这份共同的贷款合同上,父子双方需确定彼此在此房产中的权益分配方式,这个比例与他们未来可能面临的各自责任有着紧密联系。 法律层面上,明确提到了直系血亲近似于父子关系的亲属可以共享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共同偿还贷款。 署名贷款的一方必须为房产产权证上列明的产权所有者,而共同借款人则必须是其配偶或是已居住在同一户籍长达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在递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前,有关购买该市区内产权明确的自用房产要求以及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持续稳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款,也是必须满足的条件。 对于贷款申请人家庭,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不能留待未偿清状态。 最后,每一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员在他们选购、建设、改造、维修自宅时皆可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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