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合同一个名字,办房本能加名字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并签署购房合同时,若只填写了其中一位业主的姓名,那么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无法再追加其他姓名。
这主要源于在进行初始注册登记阶段,不动产证必须与所签订的合同信息完全一致方能生效。
然而,对于此种情况,我们依然有后续解决办法。
只要房子尚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贷款,夫妻双方只需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例如:
结婚证)、明确表示房产为双方共有财产的书面协议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资料,即可一同前往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最终获取具双方姓名名称的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一)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4:46:47